声明人:马明勋
我在劳教所邪恶的迫害下曾经写过“三书”,解教后给当地610写过“保证书”,我声明全部作废。今后更加努力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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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