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兆国
在高压迫害下,神志不清时所说、所写的一切对师父、大法不敬的和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与旧势力决裂,坚信师父和大法,作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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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