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谢冉
99年7月20日以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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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