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桂花
在邪恶迫害大法时,我放弃了修炼,后在同修的帮助下,我又回到了大法中。通过反复学法,对大法有了明确的认识,今后一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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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