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邹嗣华
我在邪恶迫害大法的初期,因对法认识不深,也附会着写过“不炼功”的字据。现严正声明,这是不符合大法的行为,所写的字据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弥补。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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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