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华
在我流离失所其间,乡政府到我家去,逼迫家人写“五书”,家人不写,是别人代写的,签了我的名,现声明此签名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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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