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洪秀
在99年残酷非法镇压下,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强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跟上师父進程,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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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