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静华
由于学法不够、认识不足。2001年6月22日,在当地中心校领导的压力下写了“保证书”,做了不符合大法的标准的事,特此声明:“保证书”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事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9/1361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