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万芳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心性和悟性很差,曾经在邪恶的压力下,违心的有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此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