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孝宁
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在暴力残酷迫害的环境中。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