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丽
我在派出所写的所谓“保证书和悔过书”声明作废。从今以后我一定要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修好自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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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