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竞莲
我2003年8月在看守所邪悟,写了对大法不敬的东西。现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坚定修炼。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