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殿忠
我在被迫害下,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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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