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辰辰
我在劳教所期间,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回到大法中,按照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好,加倍弥补给大法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