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卢淑晶
自从99年打压迫害法轮功后,我在派出所的逼迫下违心的签了名,现在严正声明我的签名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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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