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美华、蒋占芹
我们因学法不深,做过不符合大法的事,现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认真学法,紧跟师尊,认真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