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庞积英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统统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