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闬秀英、刘文华、刘德华、孙秀兰、王汝泽、徐萍
以前在邪恶强迫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