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兴发
在邪恶迫害下,违心写过的“不修炼”的保证,所签的名,严正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