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荣
2002年大搜捕时,被判劳动教养二年,在高压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现在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