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宗普、何来旺
在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