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芹
在邪恶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特此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