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耿学花
99年7.20后,在邪党欺骗下,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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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