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延珍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声明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父走好正法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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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