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九凤
在邪恶迫害下,被迫按的手印,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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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