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美憎
我及家人,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做的“保证”,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