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玲
在看守所时,被迫按手印、签名,在此声明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