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丁爱琴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他人代签的字,全部作废。听从师父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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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