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丽芹、刘书英、赵秀娟
被迫在“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上,按的手印,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