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和
2000年,在看守所高压迫害之下,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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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