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田爱鹃
九九年以后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东西,统统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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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