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伟民
我是大法弟子的家属,在99年之后,在高压迫害下,说过、签过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话和字,现声明一律作废。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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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