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刚、王伟、曹藤、曹丝
在学校期间被迫写的不符合大法的签名,现声明作废。从今以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走师父安排的路,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