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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艳

    我是99年7.20前得法的,7.20后在邪党迫害法轮功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怕心重,违心的跟人说,我不学了,而且跟着邪悟的人一起到同修家把大法书交给了大队,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我严正声明:以前跟别人说过“我不学了“,做过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我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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