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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江玉祥 我在2000年去北京证实大法时,被非法拘留回来后,被迫写了“不再到北京和不参加集体活动”的保证。同年春节又被叫到派出所写“保证”,自己又一次写了“不上北京和不参加集体活动”的保证。在2004年7月份,办事处又多次到我宿舍来找我叫写“保证”,我家人就代我写了“保证书”,我严正声明:这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我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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