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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翠云

    我1998年6月份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邪恶的迫害,居委会治安人员来我家骚扰,我违心的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还有在临时单位工作时,怕失去工作,向单位写了保证不炼法轮功”。2000年12月30日我和同修一起上北京去证实大法。在洗脑班被非法关了一年半时间,由于放不下常人的执著,在亲人的干扰下,在强化洗脑及残酷的迫害下,做了一个修炼人不应该做的事,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特声明自己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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