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九如 我于2001年被单位送進了强制洗脑班。在高压、诱骗和身体折磨的胁迫之下,违心的写下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和批判”,说了对老师不敬的话。给老师给大法造成不良影响。我严正声明在强制洗脑班中写下的所有“保证”和发言全部彻底作废。我要做好三件事,挽回我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