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应仙 我因修炼法轮大法被公安于2004年7月15日从家中强行抓走,并且抄了家,没收了我所有的大法书和资料,并判刑三年。在非法关押期间公安强行让我按指印,在白纸上让我签字后再填写它们写的“保证书与悔过书”,强加于我。在此我声明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