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丁永香 99年7.20后江氏疯狂造谣诬蔑大法、毒害众生,我发真象传单,张贴法轮大法好标语,由于做事心切,没能学好法,被邪恶非法绑架并判刑2年,在迫害面前,由于执著心强,签了“保证书”,并且交了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这是我的最大耻辱,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在此我严正声明在邪恶的迫害面前的所作所为和家人替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今后我认真学法,加倍弥补,做好大法弟子应做好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4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