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毛元香
我被派出抓到洗脑班,又把我送到劳教所一年,被迫写了“三书”。我声明,在劳教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一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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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