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黎光福 在99年7.20非法镇压开始后,由于没有学好法,在正法修炼中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我郑重声明:我在看守所时在“拘留证”上签的字,给邪恶写的“保证书”,签的罚款单,以及口头上答应和保证的话全部作废。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来弥补以前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