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桂荣
99年7.20因派出所和单位,非法扣押,不写不放人的情况下,我被迫向派出所和单位写下了所谓“保证书”。在此我郑重声明所写全部内容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