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潘桂香 我于2000年元月去北京上访,被公安劫持到看守所,我声明在邪恶的强迫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2003年7月22日,我因发真象资料被恶人举报,劫持到公安局国保科,声明当时在邪恶的强迫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