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延川
我在被迫害期间正念不足,屈服于邪恶的淫威,违心写下了“保证书、悔过书”,犯下了弥天大罪,在此郑重声明:以前所有违心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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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