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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正超 我在99年去北京上访回来后,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拘留一个星期,期间在邪恶的威逼下配合他们签了字,按了手印。后来乡政府办洗脑班,在高压下我又做了修炼人不该做的事,这些都是我的耻辱。为此我严正声明我所签的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废。我始终坚信大法,坚信真善忍,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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