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华
在2000年初,由于法理不明,曾经向邪恶写过“保证书”,在2000年中发自内心的写过严正声明,五年来我坚守诺言。我再次声明“保证书”作废。紧随师尊,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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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