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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赫玉鑫 我1997年4月幸得上乘大法。2000年10月進京证实大法,后被强行拘留15天,罚款3000元,写了“保证书”。2001年9月流离失所至今。是伟大的师父保护着我,让我在和同修相识,并看到了明慧周刊。通过看周刊和同修交流,我认识到必须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与旧势力决裂,一切听从师父安排,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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