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冬娥
本人在看守所及其它情形下被迫害时,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走师尊安排的路,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