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勋安
我过去由于学法不深,给党总支写过两次“保证书”,我在此严正声明我所有给党总支和派出所写的以及家人带我写的“保证书”都宣布作废。更加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