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贺银秀
对自己(包括家人代为的)曾经有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不在大法基点上的所做、所说声明全部作废。走师尊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正念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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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